今天是:
浮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编辑日期:2013-3-15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促使全体教职工守岗尽责,保证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而又扎实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工作小组:
        组长:王友明 副组长:胡章友
        成员:二级机构成员、年级管理员、工会委员
       考勤办公室主任:胡立新
    二、考勤方式:实行分块考勤和工会巡查相结合。非教学人员由行政值周人员考勤;教学人员由各年级组组织考勤;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考勤。工会委员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
    三、考勤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四、教职工因私事请假,应先安排好自身工作,并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严禁不经部门负责同志同意私下找人代课代工而擅自离校。
    五、教职工因病不能坚守岗位,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防缺岗缺课而造成工作混乱。(三天以内工作自行安排;长假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请假者须按时返校,及时销假,及时上岗。未按时返校者,按天计算,一律作旷工处理。
    七、不经请假外出者,或未找到人代课代工的,或因代课代工人员未能按时代岗而贻误工作的,均作旷工处理。
    八、教职工因公外出,由分管领导告知考勤负责同志,并由学校统一安排人代岗(提倡自己安排好工作)。
    九、考勤结果每周一交工会汇总,并张榜公布,如不准确,当事人凭实据及时到考勤负责人处更正。每月,工会将核实无误的统计结果报会计室,由会计室按照有关规定扣款。政治学习按指纹考勤机录入信息每学期统计一次。
    十、考勤情况,每学期总结上报到校长室,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
    以上制度,经校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请全校教职工自觉遵守。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