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校
编辑日期:2012-12-4  作者:SysAdmin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教育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学校必须承担的责任。今年12月4日,是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增强教师法制观念和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我校于当晚8时精心组织全校师生分不同场地共同收看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法治的力量2012》特别节目。
    从电视中同学们了解到:为了救人,不幸被火车轧断双腿的年仅21岁的郑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李博亚;为调查湄公河惨案,几度深入环境复杂的湄公河“金三角”地区进行跨国追凶,多次与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短兵相接并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用智慧和胆识赢得中国境外执法胜利的湄公河案专案组;为帮助弱势群体和从制度层面改变未成年人权利现状,十多年来坚持默默进行法律援助和为立法奔波的中国公益律师佟丽华;从2006年建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到2012年创办全国第一家由慈善基金会命名的民办非营利的嫣然天使儿童医院,6年间领导嫣然天使基金共救助8920名患有先天性唇腭裂的儿童,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公益的力量的影视明星和爱心大使李亚鹏……这些当选者来自社会各个层面,但他们有着一个基本的共性:为社会和谐勇于挺身而出,敢于奋力承担,乐于维护公益。他们用实际行动实践着神圣的法治精神,推动了依法治国步伐。他们以自己的精神信念,以自己的执着韧性,勇敢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们的名字也许会被人忘却,但他们所折射的是法治光芒,必将载入中国法治史册。
    观看结束后,法治人物的事迹在同学中引起了强烈的凡响。很多学生表示,“我们应该追求自由,但不是绝对自由,我们应遵循适度原则,在不触犯法律的同时,追求属于我们的自由。”电视中的画面不时感动着现场观看的师生,“我会记住他们的故事,我会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勇敢,他们的坚持,他们的问心无愧。我们既要学会感恩,感谢这些为人民造福的英雄,也要努力学习,回报这些为我们和平生活谋出路的人。” 
    法治人物勾画这样一组法治人物群像,影响并促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他们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地忙碌着,他们把公平、正义和平等的法治精神带给了周围的人,播撒着爱和善良的种子。这对学生的教育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我校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法制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浮山中学团委供稿 文/陈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