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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中学房秩五教育奖励基金“园丁奖”评选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辑日期:2014-8-24  作者:单位管理员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房秩五“园丁奖”系浮山中学1980届校友襄助建立,旨在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浮中精神,奖励优秀教职员工,努力促进母校发展。特制定《浮山中学房秩五“园丁奖”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员工整体素质提升,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评选原则

    “园丁奖的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评选办法,突出我校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导向性,激励全体同志主动发展和自觉提高。

    三、评选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一线工作人员。

    四、评选条件

    1、在浮山中学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含十年);

    2、有较高的职业素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工作表现突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抱寒守志,潜心工作,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同志。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在学校有较大的影响。

    4、优先和否决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安庆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的;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安庆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或参与教学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安徽省一等奖以上的;

    3、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个人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得省级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已独立撰写并出版学科专业论著的。

    (二)最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工作中有严重过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重损害教师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未能按照学校整体部署执行工作的;

    4、个人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等其他问题。

    五、评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选拔、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的方式。

    1、学校成立园丁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通过自荐或民主推荐等形式,把师生公认的、真正优秀的参评者推荐参与评选;

    3、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评人选;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选条件对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按适当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5、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初步确定获奖人选。

    6、将初步确定获奖人选提交1980届校友园丁奖审定小组审定,确认房秩五“园丁奖”获得者,并进行公示;

    7、对房秩五“园丁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附则

    1、房秩五“园丁奖”资金来源为1980届校友赞助。

    2、房秩五“园丁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2名,奖金各5000元。

    3、评选和颁奖时间为每年9月,学校将邀请1980届校友为获奖者颁奖。

    4、本方案解释权在浮山中学校长室。

枞阳县浮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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