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校开展7月份“固定党日”活动
编辑日期:2018-7-15  作者:单位管理员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7月15日上午,我校党总支组织党员赴枞阳时代影视城观看电影《邹碧华》。

  邹碧华,男,汉族,1967年1月18日生,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14年12月10日下午,周碧华同志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观看完电影后,大家被邹碧华同志的生平事迹深深感动,表示学习他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他公正为民、忠诚敬业、勇于担当的精神,将“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忠诚敬业、乐于奉献、勇于担当,做好本职工作。(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