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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中学签定拒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责任承诺书
编辑日期:2017-12-8  作者:单位管理员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浮山中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决定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在职教师。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专项治理阶段为2017年1129日至1220日,分为三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一)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11月29日—125日)。

学校制定《浮山中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召开行政人员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枞阳县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126日—1213日)。

(1)个人自查。每位教师要依照相关文件,着力查找是否有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是否有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是否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每位教师要撰写自查报告交学校审查。

(2)学校排查。通过问卷调查、家庭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做到不留空白。

(3)及时整改。学校对教师自查和学校排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查出的有偿补课行为先整改后处理,12月20日之前整改到位。

(4)公开承诺。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拒绝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学校承诺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5)建立周报告制度。学校每周四下午五点之前报县教体局。

3、总结评估(1214日—1220日)。

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学校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

(一)经查实教师确属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将按县教体局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予以上述处理外,当事人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或县教体局等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延期转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质实效,学校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二级机构全体人员为成员。制定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学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是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为内容,组织教师开展学习,强化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倡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在学校正门内侧),开通举报电话:0562-269125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形成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附:浮山中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晓发

副组长:王友明 胡章友 王立新 方友生

成员:刘东莲 杨俊兵 叶涤新 王玉正 吴强 张将胜 施银平 王士银

由教务处牵头实施,相关处室配合。

 

安徽省枞阳县浮山中学

2017年11月29日